摘要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能开发首先要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能源战略发展的地位来制定促进海洋能开发利用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规划。其次,将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创新纳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科技创新政策之中。再次,通过实行各类财税、金融、政府采购补贴和引导企业入股等金融政策,完善对企业投融资的鼓励和投入机制。最后,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统筹协调,深化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能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以保障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能开发利用得以全面实施。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2年第8期2-4,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项目"海洋能开发利用政策与法律制度研究"(项目号:2012JDZS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