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没有将民间融资纳入法律轨道,法律规制很不完善,甚至将民间融资等同于非法融资。现行已有的法律规范可操作性及协调性差,民间融资的合法地位未获得明确认定,民间融资相关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我国应制定民间融资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市场准入、信息监控、市场退出制度,并同时建立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监管制度。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3年第2期33-35,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2012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号:B05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