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美国参议院通过《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引起了各界的争论,该法案规定了一系列实质性的措施以报复货币根本性偏差国家。法案中提到的部分措施存在利用反倾销程序调整货币偏差的可能性,但该法案并不符合现有的反倾销规则,因此美国法案的相关规定不具合规性和可行性。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3年第3期20-22,29,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以2011年美国<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为视角探讨中美汇率博弈的法律问题"(项目号:1110SSSJ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