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弃婴、孤儿群体,这一庞大群体的社会保障权问题在目前的法律体系和保障体系中处于弱势状态。因而,社会保障立法,尤其是儿童立法是关乎弱势群体福祉的大事。弱势群体的存在,不仅是这一群体在困境中艰难生存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关乎着社会全面建设的大局。不能片面的追求经济建设的目标而忽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只有把弱势群体的问题解决好了,我们的社会建设才是真正建设好了;否则,我们的全面建设就是空话,我们的发展就会有缺陷。因此,我国目前亟待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以真正实现民生社会的目标,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3年第8期37-39,43,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