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成文法国家的中国,判例并非其法源。中国却于2010年建立了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由实证调查发现,这一新生事物从建立至今,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在基层司法实践中遭受"冷遇"。这主要是因为理论与实务界对这一制度的研究与调研不够、这一制度在设计时并不具有相应的效力、对这一制度的宣传不够以及负责这项工作的人手不够等原因。未来中国应当继续深化对判例制度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判例制度的研究、强化对案例制度的调研、充实负责该项工作机构的力量并引入科研机构共同从事指导性案例的研发、建构多元化案例指导制度,以满足广大基层司法部门的现实需求。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3年第12期2-6,10,共6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民事诉讼受理政策研究"(项目号:2013-YXXZ-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