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我国无因管理制度的价值、缺陷及完善 被引量:1

On The Value, Defects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Spontaneous Agency System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无因管理作为一项事实行为,在当事人之间直接产生法定债权债务关系。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和社会公益,道德的权衡。该制度创设内含道德的、经济的、法律的多层面的价值考量。无因管理的概念、法律性质等最基础的内容理论上争议不多。但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过于粗放。应当完善立法,明晰无因管理适用标准,平衡管理人和被管理人之间的利益,承认管理人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的正当性。
作者 孔萌
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3年第12期30-32,35,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6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8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