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原经济区建设方略的提出和推进不仅需要在国家战略层面确立,而且需要通过制度化的措施予以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既涉及到地方国家权力的行使,又涉及到新型城镇化农民权益的保障,还涉及到粮食安全和环境生态保护。因此,要确立从国家战略高度到地方立法层面衔接的机制,走一条合理规制地方政府权力与保护公民权利相协调的法治路径,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的中原经济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愿景。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4年第1期8-10,14,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2012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法治保障问题研究"(项目号:2012BFX021)
2013年度河南省政府招标课题"国外城市化发展模式比较研究"(项目号:2013B3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