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严而不厉"的刑事政策和现今的社会状况和民意,借鉴国外的成功立法内容,倒卖车票、船票罪在火车票实名制的情况下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在司法实践中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理念,坚持社会危害性的出罪功能,注重法益侵害标准,树立刑法的补充性理念,确保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对具体的行为做出合乎情理的裁决。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4年第1期47-50,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教育部2012年度青年基金项目"货币权力配置与规范的宪法学研究"(项目号:12YJC8201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