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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制史教学中司法人文精神的认知与养成

On The Cognition And Culturation Of Judicially Humanistic Spirit In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Legal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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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治中国"梦的实现最终要扎根于本民族深厚的传统司法人文精神之中。在中国法制史课堂教学时,教师应竭力使法科生浸润在中国古代"仁政"、明德慎罚思想所铸就以民为本、恤狱慎刑、慎待死刑、五听审讯、重视亲情伦理、矜恤弱势群体等一系列蕴含丰富司法人文精神的法律原则与制度之中。这既是作为高校法学专业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的中国法制史教学之目的,更是培育法科生在未来的法律职业中常怀宽容、人道与谦抑之心;养成尊重生命、慎待死刑、关切人的尊严与价值、追求公正司法、秉持融伦理亲情于司法、矜恤弱势群体等当代司法人文精神所必须。
作者 张本顺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4年第3期41-43,51,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2013年淮北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司法考试相结合的研究与实践--以淮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为例"(项目号:jy132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年淮北师范大学校企合作实践基地项目"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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