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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民事诉讼中“适格原告”范围的界定——以美国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法为例 被引量:1

On The Scope Of The Qualified Plaintiff In The Civil Action Of Insider Trading ——Taking U.S.A. Law And Twain Law As Exam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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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内幕交易案件频频发生,但有关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中原告范围的立法缺失、实践经验缺乏,导致受害者索赔之路受阻。我国应在借鉴美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及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和基本国情,对内幕交易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告资格进行妥善界定。
作者 王格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4年第3期57-60,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二级参考文献67

  • 1李志宏.企业在质量认证后的对策[J].技术经济,2005,24(2):15-16. 被引量:4
  • 2臧冬斌.对我国内幕交易法律规制的反思[J].经济经纬,2005,22(4):148-150. 被引量:5
  • 3自立法禁止证券内幕交易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只处理了7起内幕交易案件,都只是作了行政处理,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一件.
  • 4L.Loss,Securities Regulation 3617(1969).
  • 5Hearings on S.1178-1182,Supra,at 331.
  • 6参见台湾《证券交易法》第157条(1).
  • 7[15](台)罗怡德著《证券交易法》,黎明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1年版第204-205页.
  • 8第20(A)所规定的明示诉权和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所裁定的默示诉权,都将同时交易者的损害赔偿额限制在被告所获利润的限度内,原告之间再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由于原告有权就其实际损失获得赔偿,但实践中集团诉讼原告的损失总额远远大于被告的利润,因此确定原告种类的范围的意义并不在于界定被告的责任限度,而是明确哪些人有权获得损害赔偿,哪些人有权作为集团诉讼的代表来提起诉讼.
  • 9[16]吴弘、张鑫《证券民事赔偿之司法难题的剖析》,中国首届商法学会会议论文,第4-5页.
  • 10恒方《评最高人民法浴逗<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欺诈民事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载北大法律信息网,2002年1月22日.

共引文献16

同被引文献16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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