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正式将八二宪法通过的日子——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日的设立表明了我国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态度。宪法日的设立,对于宪法权威的树立、公民权利意识的提升和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有重大意义。宪法日的设立并不是我国独创,在此之前最少已有30多个国家设立了宪法日。各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开展,与其历史文化传统有很大关系,我国宪法日活动的开展也要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而举行,注重内容上突出基本权利及其行使和形式上的多元。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4年第12期10-13,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