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与信息科技的发展,QQ、微信已成为人们进行远距离社交沟通的主要工具和渠道。2015年12月17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开全国先河,创新性的试行了"微信庭审询问",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法庭审理阶段是诉讼程序的重中之重,是当事人行使诉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诉讼活动的最集中的表现。在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微信庭审这种新型的庭审方式追随时代的进步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新的庭审询问方式,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还存在着许多值得探讨的空间。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6年第3期33-36,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