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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判决书的时代风格

On The Era Style Of Judgment In So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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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代社会经济政治的转型,促使宋代审判官员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体现出鲜明的时代风格。具体表现为:一是宋代审判官员书写的判词切重实用,将事实与法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判词完整严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实用性;二是判决中往往注意以判决后语强化司法的教化作用;三是判词相当注重其语言的文采,以强化判决的说理效果。宋代判决书的变化与宋代审判官员法律观念与知识的转变有很大关系。
作者 张文勇
机构地区 河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6年第12期49-50,57,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河南大学省部共建项目"宋代民事审判制度研究"(批准号:SBGJ090103) 第58批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批准号:2015M58217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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