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某的家属认为,朱某、留某和张某存在一定过错,因为3人明知成某醉酒,应有义务将他送回家,他们不仅不管,还让醉酒的成某开车,结果导致成某死亡。司机醉驾搭载3名'酒友'途中发生车祸,事故造成司机死亡、乘客受伤。事发后,司机家属认为3名同车'酒友'明知成某醉酒未尽劝阻义务,起诉3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同车3人须承担该起事故的20%责任,共计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233415元。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7年第10期44-44,共1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