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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大妈买菜时摔伤,状告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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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买菜时踩到湿滑地面上的烂香蕉皮,张大妈摔伤导致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于是,张大妈向法院起诉,向菜市场索赔相关损失。经两级法院审理,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菜市场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7.6万余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9年第2期33-34,共2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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