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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名臣张船山惩治司法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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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名臣张船山(1764-1814)在莱州知府任上,审理案件灵活多变,于法有据,于情有理,不徇情枉法,深得民心。他通过复审案件发现并惩治了一些利用办案侵害百姓利益、徇私枉法的污吏,有效地净化了吏治和政风。
作者 刘永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9年第4期42-44,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关键词 张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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