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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名言拾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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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乃为医道之纲领。阴根于阳,阳根于阴。凡病有不可正治者,当从阳以引阴,从阴以引阳,各求其属而衰之。如求汗于血,生气于精,从阳引阴也。又如引火归源,纳气归肾,从阴引阳也。此即水中取火,火中取水之义。——摘自明·张介宾《景岳全书·传忠录·阴阳》.
作者 张介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光明中医》 2019年第4期510-510,549,561,591,596,621,629,共7页 GUANGMING JOURNAL OF CHINESE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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