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韵”不可取
出处
《语文建设》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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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征.“协韵”不可取[J].语言与翻译,200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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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月婷.《经典释文》同条又音原因分析[J].语言科学,2010,9(3):331-336. 被引量:7
-
3张学增.莱蒙托夫《Тучи》一诗汉译的商榷[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3,15(3):26-32.
-
4罗曼.李贤《后汉书注》协韵考[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7(4):52-56.
-
5朱岩.《尚书》的语体风格[J].学术交流,2011(11):131-135.
-
6宋均芬.明本《诗辑》音注中的术语“韵”“协韵”“从韵”研究[J].汉字文化,2010(1):25-32. 被引量:1
-
7杜莹.《楚辞集注·离骚》注音问题探讨[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100-101. 被引量:2
-
8唐生周,王承凤.中小学古诗词读本中韵脚字的注音有待规范[J].中国民族教育,2005(1):40-40.
-
9党怀兴.通假成因说略[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7(1):61-65.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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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黄新渠.中国诗歌英译的探索——翻译《鲁迅诗歌》英译本的体会[J].中国翻译,1986(1):30-34.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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