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经济占绝对优势的国家,社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而历代土地所有制形式变化多样,同一个朝代前期和后期也不一样。“古者田皆在官”,“后世田有官民之分”.我国古代同时存在着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有土地、地主的土地、自耕农的土地。在封建社会里,国有土地和地主的土地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就阶级内容而言,均属于封建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所占有,都是对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的农民进行剥削的手段;地主的土地和自耕农的土地虽然均属于土地私有制的范畴,但在性质上,两者却截然不同。地主的土地是所有者对佃农进行剥削的物质基础,自耕农的小块土地则是地主阶级及其政府掠夺、榨取的对象。
出处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
1982年第3期44-67,共24页
Journal of Gann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