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11号通告——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通告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4年8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国上市化妆品已使用原料开展了收集和梳理,编制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该《目录》共收录了8 783种化妆品原料,未收录的原料成分将不能用于化妆品生产。如需该《目录》附件的具体内容,可直接联系本编辑部。
出处 《国内外香化信息》 2015年第4期18-18,共1页 Domestic-Overseas Flavor Fragrance Cosmetic Inform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