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意识层面上如何防范公证风险(一)全面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公证人员应全面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在办理每一件公证案件时都要警醒自己防范风险,不论公证事项大小都要警钟长鸣;二是风险防范意识要贯穿于公证案件从核实身份到审批出证的每一个环节;三是不仅公证员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公证处的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公证员助理、收费人员、公证书的发放人员、公证档案管理人员等也都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四是不仅在办理案件时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在接待当事人、接听咨询电话。
出处
《中国公证》
2015年第5期49-52,共4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