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亲子鉴定和公证这两个不同的学科,在现代社会中,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亲子鉴定和公证的联系也因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认定而产生。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婚生子女)和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子女)。纵观各国关于子女是否婚生的立法规定,各不相同。但实际上,所有的母亲都是事实自证的,即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证明自己就是子女的母亲。
出处
《中国公证》
2015年第6期49-51,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