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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第一件绿色通道继承权公证事项成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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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公证事项,其本质是公证机构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的一种身份确定。如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周志扬所言,自然人遗产继承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法律审查工作。这种法律审查工作可以通过公证机构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即在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在法院提起关于遗产继承的诉讼。中国人自古讲究和谐中庸,有不兴讼的传统,老百姓不愿意进法院门,对于财产的继承分配也尽量都通过协商和无争议的方式解决。自《继承法》颁布以来,
出处 《中国公证》 2015年第6期69-70,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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