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介绍台湾与私营企业有关的会计行为规范——商业会计法和商业会计处理准则。首先要说明一下,这里提到的“商业”概念有别于我们理解的从事商品购销活动的商业。商业会计法将商业定义为:“所谓商业谓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其范围依商业登记法及公司法之规定”。台湾有会计法,其效力范围限于公营企业会计工作;而商业会计法的效力范围则只限于私营企业会计工作。作为公营企业,主要的会计行为圭泉有;会计法、统一会计制度和其它计政法规。作为实体法的商业会计法和作为程序法的商业会计处理准则及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私营企业会计工作的准绳。从广义上讲还应包括公认会计原则。台湾会计界与法学界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已建立起一整套私营企业会计行为规范体系。如下图:
出处
《会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5期46-48,共3页
Accoun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