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和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对于有效解决农业面临的突出矛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产业化要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通过支持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增加农民收入。财政部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应确立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 确立四个原则 因地制宜、区域优化的原则 农业产业化客观上要求有一定规模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强带动力的龙头企业等基本条件,但具体到一个地区来讲,有龙头无基地或有基地无龙头的情况可能长期存在。如果不考虑当地的资源优势、区域特点和经济发展情况,片面强调“缺什么补什么”,必然是龙头企业、市场、基地同步发展,一应俱全,就会造成区域产业结构雷同,重蹈“大而全、小而全”、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覆辙。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