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形势下,农户生活所需资金可获得性已经基本得到满足,更多的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是转型升级等,此时,资金成本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引言农村信用社作为立足县域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较具有很强的"社区"性质,即此类金融企业的性质在于依托具有一定地理边界的社区,主要为社区居民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社区内,农村信用社的垄断性较强,这就导致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机构垄断定价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可能。而利率过高则损害借款人利益。
出处
《甘肃金融》
2015年第7期14-17,共4页
Gansu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