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洗钱(money laundering)一词,最早来自美国。根据《牛津英语辞典》对洗钱的定义,是指将可疑或非法来源资金的转移。因此洗钱就是把肮脏的钱清洗干净,把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是对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所有各式各样犯罪活动的总称。在我国刑法上,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以各种方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最初的洗钱犯罪是与贩毒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是贩毒的衍生物,尤其是国际贩毒集团与洗钱更是一对密不可分的“孪生儿”:洗钱成为贩毒集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