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日渐增多,高校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基于现代行政法理论,本文首先对高校的管理权和学生的受教育权进行了论述,认为高校管理者的自主权不是民事权利,而是法律授权和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探讨了当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法律如何取向?文章提出了解决对策:作为高校必须切实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增强维护学生受法律权利的意识,建立相应的听证制度,健全教育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实现依法治教。
出处
《甘肃农业》
2006年第10X期257-258,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