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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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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政办发[2018]115号2018年7月13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利用各类场地资源,鼓励投资兴业,降低创业成本.
出处 《甘肃政报》 2018年第15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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