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日渐增多的新闻侵权案件中,涉及"公众人物"的总是吸引了许多关注的目光。应该如何对待这些涉及媒体对公众人物侵权的案件,无论在法律界还是民间都有许多争论。有人认为,本着"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众人物应该得到和一般人同样的对待,涉及其权益的审判应与一般人相同。也有人认为,公众人物与普通公民不同,其私权是有限的,不能以普通公民的标准衡量。如何看待这问题? 首先要从"公众人物"这个词谈起。 "公众人物"是一个泊来法律名词,即英文的 "publicperson"或"publicfigure",又可以称之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