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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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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38年来,我国后备力量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后备力量建设,使之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明确提出了把民兵制度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的方针。1984年5月,这一方针正式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这样,就使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成为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
作者 毛致用
出处 《国防》 1988年第1期31-32,共2页 National Def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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