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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南省项城县的6个村划归安徽省临泉县领导和将安徽省临泉县的3个村划归河南省项城县领导给安徽、河南两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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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务部转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5月28日报告及附件均悉。同意将河南省项城县贾岭区的杨楼、冷庄、李房庄、张、邢营、张小庄等6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临泉县领导;将安徽省临泉县鲷城区的白杨树、文庄。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56年第26期627-627,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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