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撤销安达县设立安达市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你省一九八四年八月一日《关于撤销安达县设置安达市建制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安达县,设立安达市(县级)。以原安达县的行政区域为安达市的行政区域。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4年第30期1039-1039,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