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现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9年4月22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自愿作报废处理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9年第14期33-36,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