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文字单位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构建文字单位的系统理论,是汉字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在整合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于不同类型的文字单位,通过比较得出以下结论:(1)不同类型的文字都有单位,而且文字单位都构成了系统。(2)不同类型的文字的单位都可划分为字形单位、文字单位和书面语单位。(3)不同类型的文字的单位都有基本单位;字形单位、文字单位和书面语单位都各有各的基本单位。(4)不同类型的文字单位的具体结构是不同的,彼此之间,有的可以找出对应单位,有的则没有对应单位。(5)对应不等于对等。(6)文字与书面语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文字的单位与书面语的单位也不相同,因此,把汉字的单字等同于拼音文字的单词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出处
《中国文字研究》
CSSCI
2012年第1期151-162,共12页
The Study of Chinese Characters
基金
南通大学人文社科项目(项目号:09W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