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如从孔子、子思到孟子、荀子等都十分重视礼乐 ,故“礼”、“乐”并称。在先秦儒家诸子看来 ,“礼”既是社会人“视、听、言、动”即社会行为的规范 ,又是稳定社会秩序、建立理想社会制度的工具 ;“乐”的功能则是“治心者也” ,即陶冶性情 ,导人向善 ,使人志清德洁、道德高尚。所以 ,“礼”与“乐”的关系是外在规范与内心化导相结合以达到“仁政”目标的相辅相成的关系 ,由此可见“乐”在儒家理论学说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美学观而言 ,先秦儒家诸子认为礼乐的本质是“中和” ,礼乐之美以适中和谐为最高境界 ,所谓“致中和 ,天地位焉 ,万物育焉” ,则进一步使“中和”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2002年第6期71-73,共3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