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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保丢不保损”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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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邮寄贵重物品时选择保价,以期在快递丢件或破损时获得相应的赔付。苏州吴中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邮寄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在索赔时快递公司竞以保价'保丢不保损'为由拒绝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快递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4月5日《扬子晚报》报道)将邮件完好无损地送到消费者手中,是快递企业的责任。换言之。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7年第5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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