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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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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6月23日下午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的通知》,通知提出,总局近期发现,一些电视台播出的'苗医鲜药·苗仙咳喘方''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等广告,存在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时长超时等严重违规行为,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7年第7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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