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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防范“消费返利”风险 谨防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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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提示,指出某些第三方平台采取'消费返利'等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营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自己利益受损。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8年第7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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