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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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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经济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是衡量是否犯罪的主观要素,更是区分此罪彼罪、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但是非法占有目的更多的是行为人主观想法,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具有一定的困难。集资诈骗罪属于目的犯,在定罪时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实践中,结合社会经济环境以及行为人的履行能力认定集资诈骗罪需要慎之又慎,如何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是实践中的重难点。本文将从对'非法占有目的 '认定的角度来确定集资诈骗罪并由此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作者 王建苏
机构地区 西北政法大学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9年第7期250-2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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