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校内课后服务“小收费”解决大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长沙市发改委和长沙市教育局共同签发《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根据《通知》,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放学后。小学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阶段按实际课时计算.
作者 周芳元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9年第9期3-3,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