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广州市2005年度政府规章计划项目》已经2004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12届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依照贯彻执行。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立法责任制。各计划项目的起草单位要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2002年政府令第7号)第十二条、十三条。
出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3期49-51,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