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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穗府[2005]56号——关于废止部分财政类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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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一、市政府《印发〈广州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1996]16号)。二、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1996]88号)。
机构地区 广州市人民政府
出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24期2-2,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关键词 财政 文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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