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7月1日,广州获得了2010年亚运会举办权,届时将同城、同时举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成功举办这两项赛事,符合国际奥运会和残奥会同城办赛的惯例,不仅有利于充分利用场馆设施、节省人力、物力资源,而且对于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弘扬人道主义、推动残疾人体育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具有一定意义。
出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1期2-2,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