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参加本市(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四个独立统筹区,下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自2007年7月1日起。
出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2期10-25,共1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