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穗府办[2008]6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中心镇:为理顺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充实和完善中心镇政府的机构和功能,保障并促进中心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 57号)、市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 4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决定》(穗字[2004]3号)
出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24期55-59,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