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GZ0320160053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文件穗城管[2016]48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穗府[2002]28号),结合本市实际,已对2014年10月14日印发的《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穗城管委[2014]491号)进行修订,现通报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6月16日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
出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21期13-1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