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穗发改规字[2017]4号市水务局,各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等有关规定。
出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18期51-5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