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文书是政法机关代表国家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处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等各项法律事务中制作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例如公安机关为逮捕人犯而制作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为起诉而制作的起诉书,人民法院为解决实体问题而制作的判决书,为解决程序问题而制作的裁定书等,都有着高度的政策性,鲜明的阶级性和强制性,是国家实施政策和法律的工具。
出处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3期92-96,共5页
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