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经由传统行业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们为资产归属而争吵、彷徨、愁苦不堪时,互联网新贵们的产权却清晰得像一面镜子。自1978年起,中央层面对民营经济出台重大政策或立法——个体户合法化: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两个'三农'文件,宣布解禁农村工商业,家庭副业和农村集贸市场得到认可。在取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剩余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私营经济合法化: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确提出鼓励发展个体经济和民营经济。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